發(fā)包方(簡稱甲方):福州瑞芯微科技有限公司
承包方(簡稱乙方):福建省艾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
簽定地點:福州市
簽定日期:2015年9月15日
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》及其它有關(guān)法律、法規(guī), 雙方遵循平等自愿、互惠互利,忠誠合作的原則,就福州軟件園A區(qū)18# 瑞芯微公司屋面面積約1100㎡隔熱層拆除做防水訂立本合同。
第二節(jié) 工程概況
1、工程名稱:福州瑞芯微電子股份公司外墻粉刷防水項目
2、建設(shè)地點:福州市軟件園A區(qū)18#、20#、21#
3、承包方式:施工方承包施工人員及施工需要的材料及各項設(shè)施設(shè)備(需要的水和電除外)。
4、質(zhì)量標準:
(1)將原空鼓、脫落的墻皮鏟除,用鋼絲刷對墻面的堿化底進行清理;
(2)整體墻面不起皺,不起鼓、不流墜,顏色一致,涂飾均勻,粘接牢固,不得漏涂、透底,分色線平直,偏差不大于1mm。
5、計劃開工日期:
6、計劃完工日期:
7、本工程計劃工期: 45天(施工天)
8、工程現(xiàn)場自然條件:
1)、現(xiàn)場條件:現(xiàn)場能基本滿足施工要求。
2)、施工用水、用電就在施工現(xiàn)場甲方規(guī)定位置引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