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-2016年完成平潭公安大樓外墻修繕工程
發(fā)包方:福建三建工程有限公司 (以下簡稱甲方)
承包方:福建省艾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乙方)
工程名稱:平潭綜合實驗區(qū)公安指揮中心大樓外墻修繕工程;
工程地點:福州市平潭綜合實驗區(qū)漁平大道南側(cè),天大山路東側(cè);
依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》及其它有關(guān)法律、法規(guī),雙方在遵循平等、自愿、公平和誠信的原則上,就甲方平潭公安指揮中心大樓外墻修繕工程事項協(xié)商一致,特訂立本合同。
一、外墻修繕施工范圍及內(nèi)容
1、平潭公安指揮中心大樓外墻石材除銹點(焊點);
2、外墻面石材更換;
3、外墻石材防護(hù)(防滲水);
4、雨遮不銹鋼龍爪手除銹;
5、外墻玻璃更換;